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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轻卡货车采购

发布者:青岛高新实业集团 发布时间:2023-05-22

双排轻卡货车采购

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现对双排轻卡货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高实采字[2023]01号
2.项目名称:双排轻卡货车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双排轻卡货车采购项目,需双排轻卡货车6辆,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控制价:56万元(为含税价,税率为13%)。
5.发票类别: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开具发票。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6.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4供应商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双排轻卡货车生产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1时00分。
7.2预审方式: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在一个文档里,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dgxsy@163.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正文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文件接收邮箱地址。由高实集团招响应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邮箱向报名单位发放采购文件。
7.3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分别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双排轻卡货车生产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若为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多个品牌参与竞价的,必须逐一提供相关材料。
注:
1)若为生产厂家报名,必须提供(1)、(2)、(3)条要求的资料;若为授权经销商报名,必须提供(1)、(2)、(3)、(4)条要求的资料。
2)企业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若发现使用虚假材料响应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7.4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5采购文件为电子版,由供应商自行打印。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5月25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高新区河东路以北、岙东路以东高新电力4楼会议室
9.磋商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5月25日09时30分。
9.2地点:青岛高新区河东路以北、岙东路以东高新电力4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高新区河东路368号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3号楼5楼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0532-68013238 /15194296550
10.2资格预审联系人:于工  18363971439

双排轻卡货车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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